第11章 合同里的猫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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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蔡艺农说道:“以后由唐仁公司担任你的独家经理人,负责为你安排参演影视剧、参加商业代言活动、进行全面的商业包装、推广等。合约期限10年,演艺报酬三七分成,你拿七成。”

  听起来,除了合同期限10年以外,貌似还不错的样子。

  “蔡总,合同准备好了吗?”林谦询问。

  蔡艺农听到这话,顿时很惊喜。

  看来她开出的价码,还是让林谦心动了。

  “合同在这里。”蔡艺农拿出早就备好的合同文件。

  林谦接过厚厚一叠合同,翻看起来。

  他看合同的速度很快,只看重要的细则。

  事实证明,资本家的心都是黑的。

  不黑根本就做不成资本家。

  这份合同的门道很深。

  期限长达10年、违约金高得吓人,这些就不说了。

  关键是违约条款写得棱模两可、模糊不清且苛刻。

  一句不遵守公司商务安排,就会视为违约。

  那如果公司让他天天去广场拉二胡卖唱呢?

  这谁顶得住。

  演艺报酬三七分成,这里面猫腻也很多。

  这个三七分成,是要扣除公司运营成本,然后剩下的钱才跟你三七分成。

  比如,公司给你接了个商演,100万报酬。

  那按照三七分成,你是不是能分70万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