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一章 再次加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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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实说白了,王若弗就是直接制造了一个盛竑的把柄,送到言官御使的手上,因为官眷放印子钱,等于是罪加一等。

  官眷作为官员家属,其放贷行为,可能会涉及“以权谋私”或“倚仗官势”。

  也可能构成“监临主守盗”,或“受财枉法赃”等,更严重的贪渎罪名。

  大周对于“官吏犯赃”,适用“赃罪不赦”原则,太祖时期规定此类犯罪“不赦”(不予赦免),可处流放、追赃甚至死刑。

  当然这个是重的,可就算是轻的,官眷放贷若被查实,与官员职权有关(如通过官员影响力催收债务)。

  官员需承担“失察”或“纵容”责任,轻则贬谪、罚俸,重则革职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林噙霜,那么明显想捐款私逃的嫌疑,被她抖搂出王若弗放印子钱的事情之后,盛竑直接全部火力都转到王若弗身上的原因。

  想盛竑为官几十年,谨守本分,兢兢业业,这亲媳妇差点让他贬官、革职、流放,他如何还能淡定的下来。

  对于妻子的担心,顾廷焕也是有些头痛,这个事情呢,是无论如何都到不了白家。

  可是放印子钱也是损阴德的事情,对名声有碍,还是要处理的好,要是盛家真出事了,他家也要被连累的。

  最主要的是,作为盛家的嫡长女,他媳妇以后,就不好抬头做人了,心中想了许多,顾廷焕轻轻拍了拍妻子。

  “娘子,我看这样吧,我先让人查查,你姨母和母亲放印子钱,有没有逼死人命,如果没有,一切都好说。

  若是有的话,要是被岳父的对家知道,这就是送上门的把柄,要是弹劾下来,丢官罢职只能算是轻的,重的话流放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  至于岳母那边,你这几日回去勤一些,不用直接说,我待会把放印子钱的一些处罚后果告诉你,你旁敲侧击的,都告知岳母。”

  想来想去,也只能让王若弗知道事情的严重性,要不然还真有可能丢官罢职,严重的话,他岳父就要流放了。

  “什么?这……母亲真是糊涂啊,盛家又不缺钱,如何就弄成这个情况?

  这件事情要是被父亲知道了,那盛家的天不都要塌了,长柏弟弟马上又要参加春闱,这到底是为什么呀?

  官人,我……”

  盛华兰说着说着,她自己都无语了,对于王若弗的蠢,有时候的确是忍不住。

  可她后面也反应过来,作为王若弗的嫡女,她虽是不知情,可她也是盛家的女儿,生怕顾廷焕会看轻她。